據悉,4月1日起,《重慶市道路運輸駕駛員管理辦法》正式施行。該辦法的出臺,不僅為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設置了準入門檻,還明確規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負同等責任以上特大交通責任事故的,終身不得從事道路運輸駕駛活動。
該辦法明確了公交車駕駛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,包括駕駛員應當說普通話、準確播報停靠站名稱;不得拒絕或者歧視免費或者優惠乘車的乘客;不得拒載、甩客和倒客等。另外,空調車在車廂內溫度高于28℃時,應當開空調。
對出租車駕駛員的要求是: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,不得繞行;不得在車內吸煙等。駕駛員發現乘客遺失物,應當及時歸還;無法歸還的,應當及時送交相關部門處理,否則將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。未說普通話或車容車貌不整潔的,同樣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,另外,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,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,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員,可以申請參加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。
